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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教育科張淑貞 - 不分類 | 2018-09-03 16:26:25
    財團法人法業於107年8月1日經總統制定公布,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財團法人烏林國民小學教育發展基金會業經本局107年8月21日高市教社字第10735541900號函核准解散。
    一、送件期間:107年7月16日(一)起至8月3日(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未送件。 二、送件地點: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學務處謝主任收(地址: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3號,電話07-2269975分機1311),請儘量以郵寄方式送達(信封註明「107年度基金會評鑑」;親送者於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送件)。 三、107年度評鑑實施計畫、評鑑名冊、應繳附件及自評表件資料,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kh.edu.tw/)「首頁/各式表單/社會教育科/藝術教育股/基金會相關業務/107年度評鑑資料夾」下載

    本局新修訂「高雄市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業於101年12月20日刊登高雄市政府公報101年冬字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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