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圖列表
表格式新聞
相片投影秀

    一、「高雄市教育事務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下稱本辦法)業經市府於中華民國108年12月30日高市府教社字第10838798200號令訂定發布施行。 二、本局主管教育事務財團法人當年度工作計畫、經費收支預算表及前一年度工作報告,應依本辦法規定表件格式編製,依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期間報送本局備查。

    人氣889
    add to Twitter add to Plurk add to FaceBook add to Google Buzz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